吉林力推高品质预拌砂浆,筑牢建筑安全“筋骨”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建筑安全耐久,吉林省正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意见》,大力推广与应用高品质预拌砂浆,引导建筑业向精细化、工业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为“美丽吉林”建设奠定坚实根基。
告别“经验配比”,拥抱“精准智造”
预拌砂浆,作为现代建筑的“血液”与“粘合剂”,是指在工厂中通过精确计量、均匀搅拌胶凝材料、细骨料、外加剂等成分制成的拌合物,主要分为需在厂内加水搅拌运输的湿拌砂浆和在使用地点加水的干混砂浆。
与传统现场拌制砂浆相比,预拌砂浆实现了质的飞跃。它彻底改变了以往配比凭经验、质量波动大、粉尘噪音污染严重、材料浪费多的粗放模式,凭借电脑计量带来的配比精准稳定、产品质量均一等优势,在抗压、抗裂、粘结等性能上表现卓越,能有效杜绝空鼓、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同时具有绿色环保、施工高效、节约资源的显著特点。推广预拌砂浆,已成为提升建筑品质、推动行业进步的关键举措。
严守国标“生命线”,确保材料高性能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国家标准《GB/T25181-2019 预拌砂浆》为预拌砂浆的质量划定了明确红线。该标准对砌筑、抹灰、地面等不同用途的砂浆进行了清晰分类,并对其核心性能如抗压强度、粘结强度、保水性、稠度等提出了严格要求,确保砂浆产品能够为建筑提供坚实的结构支撑和可靠的粘结防护,从材料源头保障工程品质。
吉林构建全链条监管,为质量保驾护航
为确保流入工地每一滴“建筑血液”都健康有力,吉林省建立了从生产到施工的严密质量监管网络:
生产源头严控: 要求生产企业建立高标准实验室进行自检,并对关键原材料实行不低于30%比例的强制送检。每批产品出厂前必须依据国家标准检验合格。
进场验收把关: 进场砂浆必须随车附带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需共同见证取样,送检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过程强化: 严禁建设单位暗示使用不合格砂浆,严禁施工单位擅自添加外掺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湿拌砂浆,监理单位须全程监督,对不合格检验批坚决不予验收。
明确监管与处罚,筑牢安全防线
依据《吉林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办法》,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惩。例如,生产企业在禁止条件下使用袋装水泥,将面临按吨或立方米计罚、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在禁止区域内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同样将受到严厉处罚,罚款上限分别可达5万元和3万元。对于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也将依法追究责任。全省住建部门将持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并将违规行为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携手行业伙伴,共筑质量丰碑
吉林省向行业各方发出倡议:致生产企业,请恪守国家标准,诚信经营,做优质建筑材料的提供者;致建设与施工单位,请切实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把材料进场关,规范施工操作;致监理单位,请严格履职,当好工程质量“守门人”。
推广使用高品质预拌砂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省建筑行业将携手同心,从夯实每一车砂浆的质量做起,共同为吉林建筑强健“筋骨”,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美丽吉林贡献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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